租户与业主权利并非完全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租户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2、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3、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4、从法律上讲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承租人的权利有:(1)取得承租房屋的权利,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有权占有,使用承租房屋的权利。(2)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3)出租人对自然损坏的房屋不依合同履行修缮义务的,承租人可自行修复,费用在租金中抵扣,不足部分可行使索赔的权利。(4)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5)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转让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6)租赁期满,出租人拟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