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盗伐林木立案标准

2024-08-31 08:21:24

森林法盗伐林木立案标准如下:1、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3、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盗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2、客观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综上所述,对于盗伐林木的行为,应适用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原则,以盗伐林木罪论处。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符合适用重法条优于轻法条原则的条件,即特殊情况下应适用盗窃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