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珍贵林木立案标准是,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树500至1000株”两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只要达到其中之一的标准要求便可构成滥伐林木罪。
一、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环境污染罪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立案标准:
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越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伐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
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
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
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等的。
三、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立案标准的规定: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