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破桩头规范要求有哪些

2024-02-29 00:00:00

由桩和连接桩顶的桩承台(简称承台)组成的深基础(见图)或由柱与桩基连接的单桩基础,简称桩基。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

《建筑桩基规范》规定,桩基础应按下列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桩基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整体失稳或发生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桩基达到建筑物正常使用所规定的变形限值或达到耐久性要求的某项限值。

桩基须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的情况如下:

(1) 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 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

(3) 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 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 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

(6) 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桩基须进行沉降计算的情况如下:

(1)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

(2) 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

(3) 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