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事处是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办事处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得到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得到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