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拆迁补偿安置权能否继承取决于不同情况: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过程中未死亡,但在签订补偿协议后死亡的,情况不同。虽然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协议真实有效,但其效力是债务的效力。在权属登记前,因补偿而获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物权效力。但是,按照原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原产权人不能再作为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原房屋所有人在拆迁前已死亡的,由于所有权主体的灭失,所有权不复存在。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此时,继承人应先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继承人应与拆迁单位签订补偿协议,然后凭协议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