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一、房屋搬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对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二、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
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的方式是: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3.民事诉讼,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三、复议前置的三种情形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