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⒉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法律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