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承包方

2024-08-31 08:15:4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