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证明书应该怎样写

2024-08-31 08:14:37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股东出资证明应写明,

1、公司的名称;

2、公司的成立日期;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6、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7、加盖公司印章,以便之后公司能够有效对出资证明进行审核与管理。可见股东出资证明既要具备实质要件,还要具备形式要件。

出资证明书范本

编号:

一、公司全称:

二、公司住址: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公司股东:于年向本公司缴纳货币出资元。(以上投入资金系本人自有资金,在其使用期间能以该资金承担企业的民事责任)

本出资证明经公司正式授权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鉴,方为有效,特此为证。

(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

核发日期:年月日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成立日期,即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注册资本,股东实缴出资的总额;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