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他人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地产基本信息、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八条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