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申请土地用途变更被拒绝时,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原决定。
2.重新申请:申请人可以收集更多的相关材料和证据,重新申请土地用途变更。
3.协商解决:申请人可以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妥善解决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用途变更应当依据城乡规划部门的城乡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土地用途变更应当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妨碍农业生产和生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条: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用途变更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