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行为;2、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并办理了取保候审;4、犯罪嫌疑人不适合关押,由刑事拘留改成了监视居住。公检法发现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不当时,应及时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