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是不是就是黑名单。不一定,失信被执行人才是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是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促进执行工作的重要举措,是破解执行难的又一有益尝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了积极明显的效果。日前,第一批3万余例名单集中公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