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遗产继承的相关规定。如果有生效遗嘱,则子女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有特定行为,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则可能丧失继承权。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嘱的制定需要具备相关构成要件才有效。
法律分析
一、父母遗产子女如何分配?
第一种情况:如果有生效遗嘱,则子女依照遗嘱进行分配。
第二种情况: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分配遗产时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事项,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来办理的,特别是对于遗产的范围也需要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进行认定,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订立遗嘱主张遗产的分配情况,具体的遗嘱方式是需要具备相关构成要件才有法律效力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需要遵循法律的严格要求。在没有生效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同一顺位的继承人通常应当平等分配。遗产继承的顺序依次为配偶、子女、父母,然后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遗产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需要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此外,有些行为可能导致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对于遗产继承的相关事项,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办理,包括遗嘱的制定和遗产范围的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