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采取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按劳分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第五百一十条 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