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票退改签规则

2024-08-31 08:04:40

动车票退改签规则为:1、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2、开车前48小时(不含)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其他列车;3、可改签开车前的其他列车,也可改签开车后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列车,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4、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列车,但只能在票面发站办理改签。改签的条件为:1、火车票还没有过期,即该车次还没有开车(除动车的车票外);2、所需改签到的日期的车次的车票必须已经发售,且必须还有剩余票额。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三十条因旅客自身原因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或者按照本规程规定被拒绝运输时,旅客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签的,应当按照铁路运输企业和旅客的约定办理。第三十一条因铁路运输企业原因或者自然灾害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形导致旅客不能按车票记载的时间、车次、车厢号、席别和席位号乘车时,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办理退票或者改由其他车次或者席位运送旅客。重新安排的席位票价高于原票价时,超过部分不予补收;低于原票价时,应当退还票价差额。对前款规定的情形,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收取退票费。《铁路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旅客在车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改签、变更到站、退票的,应当到车站售票窗口并比照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办理:(一)已经换取纸质车票的,凭纸质车票按现行规定办理改签、变更到站、退票;(二)在具备居民身份证检票条件的乘车站,持居民身份证已经办理进站检票但未乘车的,经车站确认后按规定办理改签、退票;(三)乘车站和下车站均具备居民身份证检票条件,持居民身份证检票乘车,因伤、病或者承运人责任中途下车的,凭列车长出具的客运记录在下车站按规定办理退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保证旅客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并到达目的站。因铁路运输企业的责任造成旅客不能按车票载明的日期、车次乘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旅客的要求,退还全部票款或者安排改乘到达相同目的站的其他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