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与拘役有什么区别

2024-08-31 08:04:06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为6

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

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一、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应如何执行

有期徒刑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