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一般如何进行分配
在一方死亡时,应先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出属于死者的部分作为其个人遗产让继承人们继承,首先要分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死者的个人财产,然后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死者的那一份加上其个人财产属于死者的遗产。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处理
关于同居期间当事人之间涉及到的财产处理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
原则比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但是也有部分是例外:
相同之处在于:
双方在同居前或是婚前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
不同之处在于:
1.同居生活期间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等按一般共有处理,即可以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个人财产处理;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共同财产处理。对于必须登记的财产,如房屋、汽车等。非登记一方没有证据证明登记的财产是双方共同购置,且登记方又否认该房屋系双方购置,则该房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应属登记所有人一方的财产。
2.遗产问题。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因其不具有配偶身份,故不享有配偶继承权。但如符合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属于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作为继承人之外的遗产取得人,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分给其适当的遗产。
所以,同居当事人在同居时,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
三、婚后买的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