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性质不同: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暂时没有出现在法律明文规定中;
2、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之当事人,定金不得由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设定,定金担保是合同债务人的自己担保;对押金的设定人法律则未规定、设限。
3、上限的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至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而押金的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无数额上的限制,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4、制裁后果不同: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制裁程度以押金为限。
一、定金的分类具体包括:
1、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成约定金,谓为合同成立要件的定金,与要物合同之物的交付作用相同;
3、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
4、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5、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