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心进行注销,跟注册的方法一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心查询不到就是注销成功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于2014年2月上线运行。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抽查结果、经营异常状态等信息。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和查询服务。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注册号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5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