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辞职不需要交违约金的。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保密协议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减少。
一、员工合同期内辞职怎么办理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是可以辞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且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是,劳动者辞职必须按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给用人单位安排工作有必要的缓冲时间,防止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劳动者不按规定辞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二、在合同期内辞职是否应该扣钱
如果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应该以违约等借口扣除员工的工资。
但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