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原则:一、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结婚自由是指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二、一夫一妻原则。一切公开的或者隐蔽的一夫多妻和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三、男女平等原则。仅就婚姻法而言,男女平等是指男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在结婚和离婚方面,男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在家庭关系中,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五、计划生育原则。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的真正意义就是两个相爱的人在一起过平凡的日子,柴米油盐,却倍感温馨。婚姻泛指适龄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经济生活、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根据观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种亲密或性的表现形式被承认,以婚礼的方式来宣告成立。结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经济、精神信仰、社会、个人生活、生理心理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婚姻是彼此真诚尊重,但还要适当的给对方空间,能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愿意为对方付出,如果对方的父母病了,愿意床前伺候,替对方分担家庭的重担,彼此一心一意为这个小家的建设做贡献,毫无怨言,彼此懂得心疼对方,两个人互相抱团取暖,不离不弃,时刻替对方着想,但不干涉对方,大家在一起相处是融洽的,舒服的,但是不能失去任何一方,因为那是痛,这是我所认为的正常的婚姻的关系,当然,生活中哪有那么尽如人意?所以夫妻之间要磨合,互相的理解,要懂得谦让,更要懂得避其锋芒,女人要以柔克刚,男人要懂得包容,只有两个人互相理解,才会幸福,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的倡导性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一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基本原则】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