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否约定

2024-08-31 07:55:43

房产买卖纠纷管辖权地可以约定。买卖双方可以直接交由房屋所在地法院、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发生房产买卖纠纷时向其合同中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