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但是补充材料或核实不计算在内。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一、寄养关系可继承吗
收养关系有继承权,寄养关系没有。被寄养人的父母与寄养人这间,只是一种委托关系。而收养关系是法律认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分收养和寄养关系,注意以下几点:
(一)有无建立收养关系的手续;
(二)是否存在事实收养,即相互间是否都公开承认养父母子女关系,孩子与生父母之间的称谓、关系有无变化,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是否已终止了权利义务关系,是否以子女的身份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
(三)在户籍登记、有关当事人的个人档案登记中,身份关系有无变化。
二、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
(一)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二)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三)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四)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五)死者的婚姻证明;
(六)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
(七)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