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伤认定本人用去吗

2024-08-31 07:55:19

法律分析:做工伤认定不需要非得本人去。职工本人或亲属,在受伤一年内,也可以申请。

一、工地受伤公司不报工伤怎么办

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想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申请。并且职工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且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二、工伤伤残鉴定时间什么时候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三十日内去做。单位应当在上述期限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按规定去申请的,则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科在一年内去申请工伤认定。

三、社保局鉴定工伤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