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继续使用公章违法吗?

2024-08-31 07:55:16

公司注销后的印章处置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制公司由股东自行处理,非公司制公司应交回工商部门。注销登记需提交清算相关文件。清算是必要的法律流程,未经清算的终止无效。清算根据情况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适用不同法律。清算组需编制清算方案,包括花费、工资、税款、债务清偿、财产分配等内容。

法律分析

公司注销公章的处置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限定》第二十四条限定:“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限定处置。”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置。如果是非公司制公司法人,解决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订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停业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在公司注销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能算一种法律流程,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做法是不能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分别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公司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能算指公司自愿遣散和被责令依法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欠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议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议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花费、应支付的工人薪水和劳动保险费、应交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馀财产、终结清算工作。

结语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公司注销时,印章的处置有明确规定。对于按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注销后的印章由股东自行处置;而对于非公司制公司法人,注销时的印章应交回工商部门。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完税证明等。在注销之前,公司必须进行清算,清算方案应包括清算花费、工人薪水、税款、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内容。清算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公司的终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九条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条所列情形外,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准予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修正):第二章考试和注册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