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离婚债务处理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夫妻双方已经分割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划分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用不用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不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