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境内外资企业破产的原因

2024-08-31 07:49:14

外商投资企业破产的程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3)审批机关批准的公司章程;(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8)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9)住所使用证明文件;(10)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公司。(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公司的境外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被授权人可以是境外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或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12)其他有关文件。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征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不同。3、外资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外国投资者对其债务不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根本不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进行经营活动由外国企业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外资企业设立时已登记为无限责任的独资或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