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2024-08-31 07:48:51

(1)开放商未缴齐费用

开放商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没有将土地出让金缴纳齐全,或者是未缴纳建房所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开放商已将房屋或土地抵押

部分开放商在建房初期,因资金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土地或者是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且其抵押状态还未解除时,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是不能成功办理的。

(3)开放商建造的房屋验收不达标

开放商建造房屋有一定的建房标准,但若是建造时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完工竣工备案工作,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没有进行房屋验收,或者是房屋验收不达标,都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开发商破产或被取消建房资质

部分开放商因资金问题,已经破产,或者是因其他行为,其建房的资质已被取消,若是后期在进行建房,那么所建房屋将是不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5)开放商将房屋重复销售

部分不良开放商出于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将房屋重复销售,那么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产权将是不清晰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6)楼盘被查封或者限制交易

部分楼盘可能因为存在违法行为,会被相关部门查封,或者是限制交易,当购房者购买到这种房屋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将不能成功办理。此外,部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也可能是因为开放商不配合提供办证用的相关资料导致的。

(1)未缴纳相关费用

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后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等情况,那么在办证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房屋面积出现误差

部分购房者在入住后,可能会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那么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的面积就会出现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3)办证资料不合格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购房者提供很多的证明资料,若是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是资料信息不正确,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4)代办证件的人员违规操作

部分人因为外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代交给他人进行办理,但若是代办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是进行违规操作,其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是不能成功的。

一、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有法律效应吗

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如下:

(一)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

(二)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

(三)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

(四)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五)联建房、小产权房拿不到产权证。购房者在购买这类房屋后,是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的,如不符合城市规划,政府可以对这类房屋进行无偿拆除,所有损失只能购房者自己承担。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