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手续为办理抵押登记以及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有关部门提交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抵押房产的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房产价值的资料等。房屋抵押贷款介绍房产抵押贷款是抵押人将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的房地产拍卖,就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地产抵押是一种物权担保方式,是以物权来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物是一种不动产,抵押时是以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方式。抵押权人由于没有实际占有抵押物,就有可能得不到抵押权,因而法律规定,设定抵押权时,抵押人必须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以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设定抵押时,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所谓房屋所有权证书,又称房契,是政府机关填发的用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所谓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的凭证。土地使用权证书,由省国土厅统一印制,由土地所在县(市)的国土管理机关颁发。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包括三资企业)单位、部队、院校以及居民、农民,因非农业建设使用的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经政府审查批准,发给土地使用权证书,作为享受使用权的证据,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抵押房屋贷款所需的手续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个人收入证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借款人近半年的银行对帐单、其它财力证明如房产、汽车、股权等;3、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4、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如果抵押房产已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则土地使用权证应同时提供;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企业经营贷款除需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年检页)、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章、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主营帐房近六个月对帐单及个人主要帐户对帐单、公司主要销售合同、贷款用途(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等)以及公司固定经营场所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