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为:
1.首先,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2.其次,失业人员应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要怎么办理领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办理继续吗
《社会保险法》第52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农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是什么
办理流程是:
一、参保范围:具有本地农村户籍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二、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二份。
3.4张1寸免冠照(60周岁以上人员6张)。
三、办理方法
1.到户口所在村委会填写《登记表》4份,《户籍表》2份,贴相片,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2.16—59周岁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100—1000)缴费,由村街经办人员开具收据并填写《缴费明细表》。
3.60周岁以上人员不需缴费,填写《待遇申领表》2份,提交存折复印件两份。
失业保险金领取什么条件?
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标准如下: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如下: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该内容由苑学宁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