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销公司需要什么资料

2024-08-31 07:48:07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

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者自然人股东签字;

3、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4、法院破产裁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5、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6、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并提交公告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IC卡。

一、个体工商户和私企的区别

1、已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登记注册情况区分。个体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私营企业领取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包括私营独资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独资公司。

2、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原则上按其在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行区分,如果税务部门作为企业类型纳税的单位,视作企业进行调查,否则归入个体经营户。

二、个体工商户营业年检怎样

(一)年检的主要内容

1、企业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

2、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

3、企业对外投资情况。

4、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二)年检对象

年检对象为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其他经营单位。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度参加年检。

(三)年检基本程序

1、企业申领、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年检材料。

3、企业交纳年检费。

4、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

5、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营业执照。

(四)年检时间要求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年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