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不见了是可以补的。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
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一、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租赁合同不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取决于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未采用书面形式导致无法确定租赁期间,则该份租赁合同将被视为无固定期限的租赁合同。反之,六个月以下的,也可以订立口头合同。原因在于一般这种合同租赁物价值不大,租金较少,租赁关系结束的快,证据不易失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合同无效租金是否应当返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所以租赁合同无效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