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规定,订立土地抵押合同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土地的地理方位、土地数量、质量以及土地所有人;2、土地抵押所占具体份额或金额;3、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且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联系方式等;4、抵押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5、合同应当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