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学生无意撞到同学,如果是自愿参加一些文体活动而被撞伤,撞人者无重大过错的,由自己承担责任。如果是因其他原因被撞伤的,撞人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学生在学校受到人身伤害,学校没有尽到教育与管理职责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学校已经尽到责任了,就不用承担,但是如果是八周岁以下的学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的,只有证明了自己尽到责任了才不承担责任,否则适用担责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