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退休职工的医保报销比例的规定如下: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的,其医疗药费报销90%;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