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2024-08-31 07:39:29

1.申请人至其户籍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2.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表》原件至男女双方户籍地社区工作站(村、居委会)初审并加具意见。3.申请人持社区工作站加具意见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发证。4.经街道计生部门审核。5.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对材料矛盾或存疑的,街道计生部门、社区工作站可以开展调查核实。凡女方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夫妻原有两个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给本人抚养,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办事程序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请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领取《独子女证申请审批表》。2、经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至本机关审核。3、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4、区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到本机关审核申请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