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哺乳期待遇:工资待遇不降低,劳动合同不解除,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禁止从事重体力劳动。产假至少90天,流产享受15-42天产假。不得安排哺乳期从事禁忌劳动,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法》明确保障。
法律分析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有:
1、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待遇;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期满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
3、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法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拓展延伸
哺乳期的女性职工是否有权利获得出差批准?
哺乳期的女性职工在法律上享有特殊保护,以便她们能够履行母亲的责任并继续工作。根据《劳动法》和相关规定,雇主应当为哺乳期的女性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包括允许她们进行哺乳或泵乳,并提供相应的休息时间。然而,是否批准哺乳期女性职工出差,涉及到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的综合考量。雇主可能会考虑哺乳期的女性职工的身体状况、婴儿的需求以及出差对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因此,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一概而论。最终的决定应基于平衡职工权益和工作要求的原则,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语
哺乳期的女性职工在法律上享有特殊保护,以便她们能够履行母亲的责任并继续工作。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雇主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包括允许哺乳或泵乳,并提供相应的休息时间。出差批准涉及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的综合考量,考虑到职工身体状况、婴儿需求和出差对工作的影响等因素。最终决定应基于平衡职工权益和工作要求的原则,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