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该取消老师的寒暑假,平时在学校里老师们尽心尽力的为学生们着想压力也很大,每年也要有时间去释放压力去调节自己这样才能有更好的状态备战下半年的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