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土地房产如何办理抵押

2024-08-31 07:37:08

民法典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必须同时抵押,抵押人未按规定一并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需满足条件,包括合法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抵押权不影响土地使用权转移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土地房产如何办理抵押

民法典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如果其中一项没有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可以抵押,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

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是不能分别抵押的,需要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规定一并抵押的财产,将视为一并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需要满足条件,包括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抵押权不会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而是在债务无法履行时才能处置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还包括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应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并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告知抵押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抵押权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