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补票的规定 法律问题

2024-08-31 07:36:39

法律分析:

火车上补票只需加1元手续费,到站后被查出无票或越站补票还要另加收50%票款。火车票补票的具体规定如下:

1、乘客丢失火车票的,在办理挂失补票手续时,会收取2元手续费。

2、发生以下情况时,乘客只需要支付手续费,不需要补票:乘客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开车前乘车的;车票没有经车站剪口的;持通票的乘客中转换乘应签证但未签证的。

3、发生以下情况时,乘客需要补票,并且要补收票价和手续费:没有按照规定购买儿童票;乘客持站台票上车后未下车,但及时向列车长声明的;乘客主动补票或者经车站、列车长同意上车补票的。

4、发生以下情况时,乘客不仅需要补票价,还要多支付50%的票价:无票乘车的;使用伪造的或涂改的车票乘车的;乘客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的;使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的列车、铺位、座席的;乘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但检票时无法提供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规定的。

法律依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时,除按规定补票,核收手续费以外,铁路运输企业有权对其身份进行登记,并须加收已乘区间应补票价50%的票款:

1.无票乘车时,补收自乘车站(不能判明时自始发站)起至到站止车票票价。持失效车票乘车按无票处理。

2.持用伪造或涂改的车票乘车时,除按无票处理外并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3.持站台票上车并在开车20分钟后仍不声明时,按无票处理。

4.持用低等级的车票乘坐高等级列车、铺位、座席时,补收所乘区间的票价差额。

5.旅客持儿童票、学生票、残疾军人票没有规定的减价凭证或不符合减价条件时,按照全价票价补收票价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