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退休人员的返聘工资需由单位和返聘人员协商,不存在具体的工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时,法院按劳务关系处理;停薪留职人员、未达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及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与新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时,法院按劳动关系处理。
法律分析
法律如何规定退休人员的返聘工资
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不是劳动关系,也没有具体的工资标准,由单位和返聘人员协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第八条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拓展延伸
退休干部返聘工资规定的合法性和实施情况
退休干部返聘工资规定的合法性和实施情况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退休干部返聘工资应当符合合法合规的原则。合法性主要涉及是否符合劳动法、退休制度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实施情况则需要考虑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操作和执行情况。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可能存在规定不明确、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导致退休干部返聘工资的合法性和实施情况不尽如人意。因此,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确保退休干部返聘工资规定的合法性和实施情况能够得到有效保障,维护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退休干部返聘工资规定的合法性和实施情况备受关注。根据法律法规,返聘工资应符合合法合规原则。实践中,存在规定不明确、执行不严格等问题。需完善相关法规,加强监管和执行力度,保障退休干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退休第九十四条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退休第九十二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失业保险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