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犯的共犯怎么认定

2024-08-31 07:33:10

贪污犯的共犯的认定方式: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人勾结,伙同贪污的,应该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一、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罪的认定是什么

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罪认定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集体财产罪的认定如下:

1、侵占集体财产罪,即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行为。

二、贪污类型有什么

贪污是指以挪用、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产的,以贪污为理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共同贪污,以共犯论处。

三、贪污罪去法院能判多少年

贪污罪去法院判多少年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如果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