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再次收监的有如下情况:
1.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社区矫正机构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可能逃跑的;
6.具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现实危险的;
7.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
不一定,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的刑罚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规定,服从监督,定期向考察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请考察机关批准。
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禁止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则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由此可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但并非如大家所说的那样处罚几乎没用、形同虚设。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除了要遵纪守法外,还需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有违抗或违反,分分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更有甚者,会加重执行。
二、缓刑人员会被侦查吗
缓刑人员会被侦查。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但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