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公司财产实现抵押权,优先于破产费用。确定抵押财产的情形有四种,包括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撤销、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对于客户公司倒闭欠款的情况,可以按照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进行处理,包括成立清算组、接管公司、清理财产、接管债务、设立清算账户、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以及处理未了结的业务。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将公司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抵押权。在破产程序中,抵押权的实现优先于破产费用。这是因为抵押权属于物权范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成立清算组,那么清算义务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确定抵押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确定抵押财产的情形有四种: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未清偿的,确定抵押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抵押权人是否要求抵押人实现抵押,抵押财产都应确定。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财产;
2、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撤销的,抵押人停止营业,进入清算程序。由于其财产不再变更,抵押财产将被确定,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抵押财产;
3、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应当确定抵押财产;
4、发生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二、客户公司倒闭了欠我公司货款怎么办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二、接管公司。三、清理公司财产。四、接管公司债务。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拓展延伸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是什么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是:
1、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继续清偿。
结语
抵押权人在公司破产时可以依法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以实现抵押权,其实现优先于破产费用。公司应当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成立清算组,那么清算义务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在确定抵押财产的情形时,有四种情况需要考虑:债务履行期届满且债权未清偿、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撤销、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发生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如果客户公司倒闭了欠我公司货款,可以采取公司清算的程序来处理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