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虚假材料提交虚假材料包括虚假的场地使用证明、虚假的设立批文、虚假的股东身份、虚假的股东签名等。对于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设立企业的类型不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
2、企业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1)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等,由登记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合伙企业对于合伙企业,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4)个人独资企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有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所以,相关人员在筹备公司的设立时,应当依法履行设立程序,根据设立公司的性质递交相应的合法有效的材料。若在公司设立时提交了虚假材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提交虚假材料,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