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曾经对保证办理购房按揭作出承诺,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按揭未能办理下来,购房者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确实是由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按揭无法办理,开发商则有权要求购房者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购房者要求退房则应该赔偿开发商的损失;
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对按揭不能办理均没有责任,因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对按揭无法办理的余款支付方式没有明确约定,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首期房款和利息。
一、期房不想要了,可以退还吗
总之,综合起来出现下列情况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1)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在购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要约定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及在超过约定期限交房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交房时间后,购房者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此时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如果开发商超过3个月还不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发商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前面曾经提到过,开发商在预售房屋的时候,需要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尤其是要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就对外预售房屋属于违规操作,其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对于无效的购房合同,应当恢复原状,即购房者应当腾空房屋或者与开发商解除期房合同,开发商应当将购房者交付的房款及其利息返还给购房者。上述情况不包括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
二、怎么办理贷款买房
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先确认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是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
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填报《贷款申请书》。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审查确认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者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在签订购房合同,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