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能力去哪里鉴定应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被鉴定对象身份证明材料;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病历摘要、出院记录、医疗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病史材料;
4、申请劳动能力复核鉴定和复查鉴定的,还需提供上次鉴定结论;
5、其他需要的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