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职工,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法律分析
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延长产假六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延长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拓展延伸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职工产假休息期限政策解读
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职工产假休息期限政策解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赵县职工的产假休息期限为女职工生育后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14天的生育假和84天的产假。在特殊情况下,如多胞胎分娩或者需要剖腹产的,根据医疗证明,可以适当延长产假期限。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不变,由单位按规定支付相应的产假津贴。同时,职工在产假期间享有法定的保护,单位不得随意解雇或降低职工的工资待遇。职工在产假期满后,应及时返岗工作,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以上是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职工产假休息期限政策的解读。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产假期限为98天,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可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待遇。请注意,以上是对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职工产假休息期限政策的解读。
法律依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